新能源在农村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,新能源建设与乡村振兴相融合,将“融”出能源应用新篇章,创造更多的可能性。“光伏+ 农业”涵盖了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等诸多领域,形成农光互补、渔光互补、牧光互补等多元互补模式,在为农村提供了清洁能源的同时,也创造了相当可观的经济价值,使亿万农民既是能源的生产者又是消费者,更是绿色能源的受益者。光伏+ 农业模式还可以兼顾生态乡村旅游产业的引导发展,通过把光伏发电、农业生产、生态保护和观光旅游结合起来,利用田园景观、农业生产活动、农业生态环境和生态农业经营模式,提高土地的单位产出,增加农户收益,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,增加生态和社会收益。随着农网改造计划的推进,电网公司对光伏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强,每个自然村可以安装的户用光伏规模也越来越高,从而惠及更多乡村人口。此外,许多乡村道路计划配置太阳能公共设施,也给光伏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市场机遇。
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将优势资源转化为产业带动和经济发展,按照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”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。我国农村新能源资源丰富,分布式光伏、分散式风电可开发潜力分别超过15 亿千瓦和1 亿千瓦。这不仅可以完全满足未来农村新增电力需求,且全都是清洁能源,极大提升电力自给率,也促进了能源结构的优化转型。未来,农村不仅仅是粮食和农作物的提供点,还能成为一个能源的生产点,新能源成为农村经济创收的重要来源。把新能源建设作为振兴乡村的新动力,通过不断创新模式,使之成为乡村基层组织和经济实体可靠、可持续的经济体系,促进乡村绿色低碳发展,就是在贡献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中国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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